《白酒质量要求 第4部分: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正式发布2024-06-04 10: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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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批准发布〈铸造用生铁〉等195项国家标准和1项国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其中GB/T 10781.4-2024《白酒质量要求 第4部分:酱香型白酒》上榜,将于2025年6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在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下由茅台牵头,并会同中食院有限公司、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兄弟酒企等单位修订。
原产赤水河流域的酱香型白酒以其独具一格的产品风味深受消费者喜爱,近年来,随着消费需求的不断升级,酱香型白酒行业呈现出良好的市场发展态势,生产企业已分布全国大部分地区,产值占白酒行业总产值已超过1/3。 GB/T 26760-2011 《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自发布实施以来,为酱香型白酒的规范发展奠定了基础和技术保障。但随着酱香型白酒产业结构持续调整优化,现行标准逐渐无法满足行业快速发展的需求。2020年12月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下达了《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修订工作计划。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酱香型白酒分技术委员会于2021年2月组建起草工作组,起草组共42家单位。2021年4月21日召开启动会,明确了建设面向消费端的新型白酒标准体系的工作思路,和不降低产品质量要求、提升标准的先进性、科学性、适用性为修订原则。经起草、讨论、意见征求、审查、修改完善等系列工作后,最终提交国家标准化委员会。 在技术要求上,此次修订将对酱香型白酒行业的发展产生深刻影响。在生产工艺上,通过对传统酱香型白酒工艺特征的梳理和总结,充分借鉴了国际烈性酒相关标准法规(如威士忌、龙舌兰等),从术语和定义、生产过程要求等板块注重酱香型白酒传统工艺核心要义的保护。在产品表达上,以消费者为中心,特别重视感官易感知与可视化表达,采用“果香”“花香”“青草香”“烘焙香”等消费者易于感知的术语对酱香型白酒香气特征进行评价和描述,特别是风味剖面是现行白酒国家标准中第一次运用。 作为酱香型白酒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所在单位,茅台牵头并全程参与了此次修订工作。在修订过程中,茅台凭借深厚的行业积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贡献了众多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的思路,为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在沟通协调上,茅台积极搭建平台,促进各方之间的有效沟通和交流,确保修订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茅台还充分发挥了自身的行业影响力,推动标准在业内的广泛认可,为下一步标准的有效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新版《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的发布实施,将有利于贵州白酒企业更好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关于推进贵州传统产业提质升级的工作要求,发挥茅台领航优势,打造贵州酱酒品牌梯队,聚焦打造全国重要的白酒生产基地的工作部署,助推贵州白酒高质量发展。同时,对酱香型白酒行业也具有深远的影响和积极的推动作用,为整个中国白酒注入新的动力。 (来源:茅台集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