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中心就中信银行长沙分行保函违约一事召开新闻发布会

2014-11-05 14:05:00

11月5日下午,上海国际酒业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在宝矿国际大厦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违反承诺,未能依照约定兑付一张总额4900万元的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一事,向与会媒体介绍了有关事件的发生经过。人民日报、新浪网、第一财经等二十多家媒体出席发布会现场。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依湖南胜景山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名:湖南胜景干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4年4月4日向本中心开立了担保金额为4900万元的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承诺在收到本中心书面索赔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保函项下款项(最高支付额为4900万元),本中心在查证保函真实性后向中信银行长沙分行指定的保函申请人账户解付了4900万元款项。2014年10月20日,本中心基于《履约保函》及被保证人(湖南胜景山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违约行为向中信银行长沙分行提出索赔4900万元,但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在超过规定时限(十个工作日)后仍未支付,并提出要等法院判决才予支付。


本中心主要负责人员表示,交易中心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只是《履约保函》形式上的受益人,实际受益方是参与交易的众多客户。上述4900万元保函项下款项牵涉到交易平台上近200名客户的利益,现在银行拒绝兑付保函严重损害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本中心在保函索赔前后曾多次积极与银行进行沟通,向银行发出提醒函、督促函等,但中信银行长沙分行无人对函件作出积极回复。本中心还尝试联系中信银行总行,中信总行公开的投资者关系电话拒绝处理业务问题,中信总行95558受理投诉后仅将投诉转至中信银行长沙分行下述的东塘支行相关人员处,未使事件得到妥善处置。本中心还积极通过多种渠道与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内涉及保函开立和兑付的各个业务部门进行沟通,但从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行长室、国际业务部、风险管理部、法律部、信贷管理部,到下属东塘支行等各部门始终无建设性结果。直到保函最后的兑付期限2014年11月4日下午17:57,中信银行长沙分行才通过一纸《告知函》表示拒绝兑付保函。


根据国际通行的见索即付履约保函惯例,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对受益人上海国际酒业交易中心负有义务应当仅以《履约保函》本身的描述为限,并且见索即付履约保函在国内商事业务中几乎是一项保险系数最高的担保措施。与信用证和存款一样,见索即付《履约保函》背后负载的是银行信用,中信银行长沙分行不应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支付见索即付《履约保函》项下款项。在银行业实践中,各银行皆严格遵守此种“见索即付”的承诺,如发生无故拒付将会使银行的信用及其风险控制能力受到强烈的质疑。

本中心的主要负责人员皆出席了本次新闻发布会,并表示他们目前正在尽最大努力,希望最大程度地维护客户的利益。目前本中心已向包括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会湖南监管局、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在内的多家监管单位发出了投诉材料,并且最迟将在本周四向相关法院起诉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本中心将采取极为公开、透明的方式处理此次银行违约事件,并及时向客户披露事件进展。(来源:上海国际酒业交易中心)